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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主動式電子車牌對實現車聯網的作用

發布日期:2022-05-20 點擊率:43

  一、車聯網難題及認識根源
 
  目前我國車聯網建設存在不少問題,概括講是對其技術、市場、標準、商業模式以及這些問題的根源與解決途徑,業界均缺乏深入的研究和認識,由此造成蜂擁而上卻找不到目標的亂象。

  縱觀林林總總的所謂車聯網建設,充其量不過是側重服務性質的各自為政的局域網,而國家期望通過全國網絡化管理來解決日益嚴重的交通難題和各類涉車違法犯罪問題卻始終無法達到預期目的。

  至于問題的根源,有人認為在于“多頭管理,缺乏統一規劃”。其實這并非問題的根源。如西方國家很早就有了統一管理和統一規劃(如美國政府2004年即出臺的VII(車路一體化)計劃等),但多年來它們的車聯網難題同樣沒有根本解決。

  我們認為,目前車聯網領域的所有難題,根源在于對車聯網概念的理解存在方向性、原則性偏差。

  2010年4期《物聯網世界》曾經介紹過一種新技術:“主動式電子車牌(董文明、董光明:《主動式電子車牌——打開車聯網的鑰匙》)”,下面我們想就車聯網建設存在的問題,以及主動式電子車牌在解決這些問題中的作用做一些分析。

  (1)目前對車聯網性質的模糊認識
  有人認為車聯網無嚴格定義,認為它只是以汽車為節點的通信網絡系統。也有人把車聯網理解為車載通信、衛星導航等服務系統。這種觀點只看到事物的表象而沒有看到本質,是當前車聯網亂象和一系列難題的主要原因。
  
  這種觀點實質是混肴了車聯網、互聯網、車載通信系統三者的區別,于是凡與網絡和車載通信沾邊的事物都成了車聯網。正如人們所說,“車聯網是個筐,什么都往里裝”。但是對于車聯網的本質屬性,反而似盲人摸象,霧里看花。

  (2)對車聯網認識失誤的嚴重后果

  由于認識偏差,便造成了如下后果:第一,偏離了車聯網的工作目標和戰略方向,即找不到正確的研究方向、技術路線、技術標準和商業模式,雖然表面看似熱鬧,但卻沒有什么實際效益。

  第二,導致車聯網建設實踐的盲目性——名義是發展車聯網,實質是發展交通領域的互聯網或車載通信。而對長期困擾我們的各類交通難題,如交通擁堵、動態車輛身份識別和實時管理、以及國家物聯網建設等重大問題則找不到根本的解決辦法,

  二、以物聯網概念為指導認識車聯網

  任何科學的事物都有嚴格的定義。車聯網作為新一代網絡,并非沒有嚴格的定義。實際上我國對車聯網概念早已有清晰的原則性表述——溫家寶總理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物聯網的名詞解釋,早已為車聯網的定義指明了方向。

  《政府工作報告》關于物聯網的解釋是:“物聯網是指通過信息傳感設備,按照約定的協議,把任何物品與互聯網連接起來,進行信息交換和通訊,以實現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的一種網絡。它是在互聯網基礎上延伸和擴展的網絡”。

  根據《政府工作報告》關于物聯網的定義,車聯網的定義可以這樣概括:車聯網是物聯網在交通管理領域的具體應用。具體說,它是指通過信息傳感設備,按照約定的協議,把所有車輛與互聯網連接起來,進行信息交換和通訊,以實現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的一種網絡。也就是說,車聯網是涵蓋所有動態車輛的一個周密的管理系統。而不是自由聯盟,可以隨便參加或退出。離開這一點,所謂車聯網就只是一盤散沙,對解決交通難題就沒有任何意義。

  可見,并非只要與車輛聯網、通信就是車聯網。車聯網有其特定的含義,只有符合物聯網本質的網絡系統才是車聯網,其技術方法與工作目標都不同于互聯網或一般車載通信系統——它是互聯網的延伸和擴展,其基本特征是車載終端采用信息傳感設備(是感知層),屬于新一代網絡物聯網范疇。

  具體說,車聯網定義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內容:

  (1)車聯網的本質特征是車載終端具備感知功能

  正確認識車聯網,關鍵在正確理解傳感,以及正確理解它與傳輸、感知的關系。目前對車聯網的認識失誤,是將車聯網、互聯網、車載通信系統三者混為一談,這種觀點混肴了“傳輸”與“傳感”、“感知”與“被感知”的區別。

  眾所周知,物聯網的終端設備是傳感裝置,所以也叫傳感網。所謂傳感,包括信息的傳輸與感知兩方面。目前人們注意力多在傳輸,而對“感知”尚缺乏足夠的認識。所謂感知,就是指對管理對象及管理過程進行監測、認知和執行的一個智能化管理過程。這是物聯網與互聯網及一般通信系統的本質區別。須知沒有感知就沒有信息傳感裝置,也就沒有物聯網。
由物聯網的本質特征我們可以得知:車聯網的本質特征是車載終端應具備感知功能。具體說就是指對車輛管理過程的感知,即能夠主動監測、判斷、評估車輛管理的全過程及效果,并自動采取針對性措施予以解決。

  換句話說,所謂車載終端具備感知功能,就是直接具備車輛管理功能,是一個主動監測和主動管理車輛的車載技術系統,其任務就是把所有車輛與互聯網連接起來,進行信息交換和實時管理,實現智能交通“車路一體化”。
  
  所謂所有車輛,包括所有地點的所有動態車輛。即,車輛只要參與國家道路交通,無論它在哪里都應納入車聯網系統——盡管這需要一個過程,但這畢竟是方向。所謂信息交換,包括車與路、車與車、車與交通管理機構之間等多方面的信息雙向交換和通信。

  (2)車聯網的目的是實現對任何參與交通車輛的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

  車聯網的實質就是實現“車路一體化”的信息整合和實時管理,即集成車輛與道路交通的所有相關信息(特別是車路協同、車車協調方面的實時信息),將其整合為一個有機整體,實時進行科學管理及相關服務。

  然而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并非所有的車輛都愿意被管理。但車聯網是車路協同、車車協調、有機配合的社會化管理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任何車輛的行為都不是孤立的,都關系到管理系統整體的有效性、關系到交通整體的安全與效率。所以,只有完善動態車輛管理,確保任何車輛在任何地點、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脫離有效監管,才能落實車聯網管理目標。為此,不僅要加強路面監控(但這只是事后補救措施,不能根本解決問題),更要從源頭完善動態車輛管理。讓車載終端具備感知功能——成為主動監測、主動管理的技術系統,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治本方法。

  互聯網以及現有的車載通信系統為什么不能實現車聯網的目標?從根本上講,就是因為它們主要是用于提供服務而非實現管理,因此不能根本解決動態車輛管理難題。即,它們不能保證對任何車輛(特別是非法車輛及不夠自覺的車輛)及管理過程的全方位的可靠有效的實時監督管理。

  (3)車聯網的核心是交通網絡化信息化管理

  車聯網雖然具備強大的信息服務功能,但從根本上看,它屬于交通和車輛管理范疇,國家公安和交通管理機構應該是車聯網建設與管理的關鍵和主角。產業部門總體看是配角,它應當根據交通管理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而目前產業界熱炒的所謂車聯網,則魚龍混雜,大量技術只注重服務方面的需求,如定位、導航、救援、通訊、娛樂等、遠遠偏離了國家智能交通“實時管理、集成聯動”的工作目標和實際需求。

  實際上車聯網與目前所有的交通管理方式都不同,它是國家交通管理的目標、方法、效果、效率的根本性變革。

  總之,車聯網與互聯網以及車載通信系統看似技術手段相同,但其技術領域和工作目標卻有著本質的區別,不可混為一談。

  三、目前制約車聯網建設的主要技術因素

  目前制約車聯網建設的主要技術因素不在道路檢測設備而在于車載管理工具,即車牌功能不完善。原因如下:

  (1)車聯網的車載終端應當是車輛管理工具
  車聯網的本質屬性既然是車輛的網絡化信息化管理,那么這個性質就決定了其車載終端只能是車輛管理工具,即車牌。這是因為,交通管理是法規性管理,需要法規性的管理工具。其它車載終端不論功能多么強大,都屬于商業化推廣的商品而非用于交通管理和車輛管理的工具,實踐中它們也不可能普及到所有車輛。

  (2)目前的電子車牌、車載終端普遍不具備感知功能
  車聯網的定義又說明,車載終端應當具備感知功能。而目前所見的形形色色的電子車牌,如RFID(也可稱作“一代電子車牌”)或車載智能手機等僅具有被感知功能,而且它們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雙向信息溝通的功能,以及與管理機關計算機實時聯網的功能,顯然,依靠它們絕不可能實現車聯網。
  
  至于國內外其它車載計算機系統和通信系統,雖然也具備計算機聯網或信息交換等功能,卻不具備對車輛動態身份的感知或管理功能,更重要的是它們只用于商業化普及并多屬為車主服務的性質,充其量只能算各自為政的“商用局域網”,并且可以人為的自行脫離網絡,顯然,依靠它們也絕不可能實現車聯網。

  四、主動式電子車牌是實現車聯網的正確途徑
 
  主動式電子車牌也可稱作“二代電子車牌”,它是一個以微電腦為核心,以無線通信、信息顯示和車輛管理(感知)技術為基礎的車載技術裝置,其設計思想是讓車牌具備直接管理車輛的功能。簡單講就是在車內安裝具有身份自檢功能和雙向通訊模塊的微電腦,以及具有色光顯示功能的電子車牌(標簽),再根據需要在車架或發動機上另裝防偽芯片,也就是說,主動式電子車牌是讓車載計算機、通訊器、防偽器、顯示器互相認證,將車輛連接成一個不可分割的信息體,它既是牌照,更是一個主動管理車輛的智能化“車載電子警察”。它將從源頭上解決車輛身份的防偽和動態身份鑒識,更重要的一點是:它將車輛身份管理與道路信息管理有機融合,能確保道路實時信息采集和車輛實時管理的可靠和簡便,能完成管理系統和所有車輛間“無處不在的無縫鏈接”,為交通管理提供了一把鑰匙,從而使我國車聯網的大門轟然洞開。

  這個設計思想突破了以往車牌(包括RFID)只是一個信源系統、只能“被識別”的百年不變的思維模式,使車牌成為名符其實的車輛管理工具。

  這是車牌設計思想的革命性變革,使主動式電子車牌從本質上遠遠優于RFID“一代電子車牌”,因此也可稱其為“二代電子車牌”——它不僅具備計算機聯網、雙向通信、直觀鑒識等信息傳播功能,而且具備了對車輛管理全過程的感知(監測、認識、管理)功能。這完全符合物聯網的本質特征,與國內外現有車輛管理方法和管理工具相比,其效率、功能、管理成本均有顯著和無可比擬的優勢,所以,它是唯一適應車聯網的車輛管理工具或車載終端。

  再從技術層面考察,由于它本身是計算機系統,所以在能夠預見的將來,都沒有任何技術能夠超越它。

  五、主動式電子車牌的意義

  車聯網已被制定為國家戰略目標,現有互聯網與車載通信技術也為它奠定了堅實的技術基礎。因此,由互聯網和車載通信系統向車聯網邁進,只是一步之遙。

  要之,我們應以溫家寶總理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物聯網的定義為指導,緊緊抓住物聯網“感知”和“管理”這兩個本質特征,正確認識車聯網,以及它與互聯網和其它車載通信系統的聯系與區別,就能明白“二代電子車牌”是解決車聯網的關鍵,就能很快實現車聯網的跨越式突破。

  在車聯網和智能交通建設中,發達國家看似一直走在前頭。但實際上它們并沒有質的突破——至今沒有找到實現車聯網的正確途徑。

  主動式電子車牌抓住感知和管理這兩個本質,其核心技術在我國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依靠它,我國就能領先于世界各國率先實現車聯網和交通管理的跨越式突破,就能在新一代網絡和智能交通建設的國際競爭中后來居上。否則,就會失去跨越式趕超發達國家的歷史機遇。

  對于企業來說,抓住這項技術,就有希望成為我國車聯網行業的領頭羊。所以,主動式電子車牌的推廣普及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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